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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O注册制,下放不等于放开:从审批到注册还有一段长路要走发布日期:2015-08-03 16:54:51 【关闭】
注册制推行工作将从下放发审会开始,即证监会发审会由深交所、上交所各自组建的聆讯质询委员会取代。IPO受理和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。这是好的开始,因为决策者离市场近了。

但要知道,这还只是权力转移,是下放而不是放开。下放,权力还在,而放开,才真正是还权于市。

注册制的本质是报备,是发行与否主要取决于股票买卖双方,即企业与投资人的意愿,而不是保荐人,更不是交易所。这是一种真正由市场决定买卖行为及价格的市场机制。是放弃权力,而不是下放权力。

俗话说,“卖的总比买的精”。所以,强制性的充分信息批露,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欺诈,保护投资者(买家)利益。但也必须让买家在收获潜在收益的同时,承担必要的风险,如此自然会审慎决策,理性投资。

卖家虽精明,但不都是坏蛋;买家再天真,也不都是笨蛋。都是成年人,也各有各的理性。买卖自由,后果自担。有人跳楼了,后面的人才会小心谨慎,市场才会成熟,价格也才有可能公道,寻租式腐败才会消失。股票市场如此,其他亦然!(黄炎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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